程安

如果聊天没回就是被吞了,可微博私信。

虚拟盛会

我从没想过,我是如此的不幸。

 

几个月之前,我发现了妻子出轨。

那是一个很偶然的早晨。由于前一夜和狐朋狗友们喝太多,导致那晚我们所有人都在市里最贵的那家酒店开了房间。几个臭男人一边挤着进房间,一边喊着再喝一杯,结果一进房间全东倒西歪了。

幸好我是倒在沙发上的,睡得还算舒服。

我每天早上醒来非得去抽根烟才会老实的洗漱。平日里怕妻子吸二手烟对身体不好,故而一直在走廊上抽烟。

那天也不例外。

开门的瞬间,我的好兄弟老宋从对面的房间里走出来。好小子,够精,居然没和我们挤一屋。

我燃着打火机,站在门口冲他笑,他看着我,像是见到了鬼。下一瞬间,我觉得我见到了鬼。

老宋的背后传来一声“怎么呆住啦”,随即妻子那张妆容精致的脸从他腋下钻出来,她的手环在他身上,左手往他的裆口探去。

烟没点着。

妻子也看到了我,她的手随着视线一冷而一抖,她猛地松开手退回房里,“砰”地一声关死了房门。留着我们两个大老爷们在这条长长的走廊上对峙。

“王哥,你别气。”他先开的口。

“什么时候的事情?”我继续按着打火机,真的奇怪,明明满满的汽油,却怎么也点不着。果然大排档里送的都不是什么好货。

“其实,我和晓蓉从大学时候就相爱了。只是没想到她嫁给了你。一年前的那次聚会上,你带她一起过来,我才发现这些年,我都还想着她。一开始,我们并没有打算……”

原来那么早,就在一起了。手中的打火机终于冒出火苗了,却一个不稳落了下去。掉在厚厚的毛毯上,悄无声息。我打了个踉跄,脚下“啪啦”一声响,很清脆,但刺耳,在这安静的走廊上。

看,它会点火能烧尽这栋楼又能怎样?没有人去点燃它,它不仅毫无攻击力,也没有防守力,任何一个人一脚就可以踩碎它。

就像婚姻一样。那个人心不在,你是费多大力,都不及他人勾一勾小指头。

我没继续说什么,也不再看老宋。我只想离开这个地方,至少此刻我想好好静一静。

也不知道漫无目的走了多久。也许是偶然,也许是心有期盼,我又路过了那家店铺。

那家店之所以醒目是因为前后的店铺都挂着闪闪发亮的霓虹灯牌子和投射灯,而它的门外一点动静都没有。其他店铺的门不管什么造型,大多都有玻璃门或玻璃橱窗,或多或少能看到里面,里面的灯光、摆设各有特色,借此吸引着人们走进去,但是那家店铺,没有玻璃橱窗也就算了,整扇门居然都是木质的,刷着蓝色的木漆,还画着几朵白云,有一只很大的黑色的鸟儿从其中一朵云里伸出脑袋——不知道是什么寓意,反正里面的光景是一点也看不见。

我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就进去过,纯属好奇。

里面的装修很现代,典型的北欧风格,墙纸、吊灯等装饰都很现代化,但是桌子椅子等摆件却又很复古,很破旧的那种复古,整个屋子萦绕着一股让人觉得阴冷的檀香味。我在原地转了一圈打量了一圈,整个店很空,除了桌椅上摆放着一堆又一堆书籍纸张外,没有其他多余的物品了。

但它却不是售卖书籍纸张的店铺。

吧台后面有一堆乱纸堆,上面睡着一个白胡子老头,他闭着眼,不紧不慢地揪起一些纸垫在脖子上,问:你要租什么样的生活?

 

我曾多次不经意路过那家店,但是我再也没踏进去一次。

但冥冥之中总有一种可怕的想法,它在等着我。

那天我终于推门而入了。因为我没有退路了。

原本我打算和晓蓉离婚。既然他们相爱,不爱的那个人才是多余,那么我退出好了。也算是我为了这份婚姻做出了最后一步让步,最后一次体谅。

但是我没想到的是,他们的手段如此不留情面,做法如此不留余地。

晓蓉转移了我所有的财产,并售卖了我的房子。

那天早上一波陌生人突然出现在我的卧室里,我们双方各吓一跳。

我吓一跳是因为大白天居然有人拿着自家的钥匙开了一道又一道的门,最终走进了我的卧室。他们吓一跳是因为新买房子里居然还躺着一个裸睡的男人,大大咧咧舒展在主卧的大床上。

当我颤抖着,气急拨打晓蓉的电话,却发现这个号码一直是关机状态。

东窗事发才几天,我居然连他们人都找不到了。他们到底预谋了多久?我在那波陌生人同情的目光注视下,极其不自在,穿戴整齐后就出去了。

能怎么样,他们手续齐全,该离开的人是我。

鬼使神差的,我又路过那家店。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过来的。我盯着白云里的那只黑鸟看,猜测着那是一只什么鸟,为什么要画成黑色的,骤然间门被拉开了,店主老头儿花白发浓的脑袋冒了出来,他笑着向我招手,鼻翼两侧的法令纹深得让我想起东非大裂谷。

“进来啊。”他继续招手,模样很滑稽。

我趴在吧台上,看着他钻到吧台后面,不知从哪里摸出一瓶酒,拧开,倒了一杯给我。

我接过来,嗅了嗅。没有任何气味。小说里的毒药都是无色无味的,不知道这杯是不是,如果是,就这样喝下去没有知觉,倒也不赖。

我端起杯子,却被老头拦住。

“这酒是为了庆祝新生,在交易成功之前,不可以喝。”

“你怎么认定今天我会跟你做这笔买卖?”

他保持着笑容,裂开着整张脸的皱纹,不说话,但很笃定。

好吧。我认了。

我今天就是想租别人生活的。

按照老头的契约,我可以租用任何人的生活,如果没有指定对象,可以指定一种生活模式,每次租期是一个月,代价是拿一年的生命交换,保证金是五年是寿命冻结着。租期在签字那刻起生效,灵魂思维是自己的,身体也是自己的,但是在周围的认知里,已经取代了之前那个人。租主不用过多了解太多过往,按自己喜好就好。

一年换一个月。不是走投无路,谁会做这笔买卖呢?

“我租老宋的生活。”

签完字,我立刻拿起杯子,点了点桌面,算是碰杯,一饮而尽。随即意识也渐渐模糊……

 

之前我还好奇,我要怎么过成老宋的生活。毕竟我都不知道去哪里找晓蓉和老宋。不料,我醒来一睁眼,就看到了晓蓉。她正一丝不挂地躺在我的怀里,我也是。我们就这样光着身体,以最原始的姿态,躺在一张大大的床上,晒着太阳。

是的,太阳。

房间四周都是落地窗,白色的一层纱质窗帘在随风轻舞,阳光透过玻璃窗毫不吝啬地射进来。我甚至看到对面高楼上来来回回走动的人影。

心里泛起一丝恶心。

我不在的时候,他们竟是这般淫乱。我看着玻璃,不说话,但也不敢声张,毕竟这不是我原本的人生,我有些心虚,虽然老头说不用在意。

“跟你说过多少回啦,不用担心,外面看不到这里。”她在我胸前画着小圈圈,轻轻的,若即若离,再看她的模样,眼神迷蒙,双唇嘟起——从前,晓蓉作为我的妻子时,从未这样风情过。

“这么贵,自然是有它的道理。”说着,她的身子像蛇一样下滑,湿漉漉的小舌头沿着我的肚脐往下,我感觉自己的身体瞬间被点燃……

从来不知道晓蓉这么主动这么大胆这么……销魂。只是,她此刻对我越好,我心里就越难受。这些,都是给另一个男人的福利,从我这里剥夺走的待遇。

不知道真正的老宋此刻身在何处,又在做些什么。

“你爱过老王吗?”我摩擦着晓蓉光滑的背,停在腰窝附近,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疤痕,是我初遇她那天,我跑得太急不小心撞到了她,她被那根断裂的住址戳伤的。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她,来不及看清她的容颜,就见她昏倒在我怀里。

她噗嗤一笑。

“这个世界是很公平的,有我爱的人,自然有爱我的人。你好讨厌啦,为什么突然提到他?管他在国内是死是活。”

国内?

我眯着眼看向窗外,视线里的人们毛发的颜色、体格看上去是和我不一样。

怪不得我到处找不到他们,原来是躲到国外了。

呵,世界是公平的?

对,这个世界是能量守恒的。既然我出现在这里,替换了老宋,那么——这么一想,心里突然涌出一丝兴奋。

“我们回去吧。”我提议,她疑惑地看着我,“你不想看看他过得有多惨吗?”

直到看到老宋蜷缩在街头,我才觉得,这一年换来的一个月,太值了。

不管什么出轨、背叛,也不管什么期限了,晓蓉此刻对我的态度,是我心动的。她一直是我爱着的女人啊。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太快,就像一盒昂贵的巧克力,初看包装,觉得好大一份,等你拆开准备吃,发现竟是寥寥几块,入口,即化。一口一个,一盒,转瞬即逝。

一个月的美好时光很快就要到期了。

最后一天,我起的很晚,抱着晓蓉在怀里,什么事也不想做,只想安静地待着。

就在我决意出门的那刻,我听到卫生间里传来晓蓉的声音:宋哥,记得回来给我带份水饺。

宋哥。

差点忘了,我现在不是我。虽然是我取代了老宋的生活,但是在晓蓉看来,她日夜厮守的就是老宋。

如果我回到原来的生活,下一刻就要流落街头了,这并不可怕,当年我也是从街头一步步走出来的。但是我不甘心,这一切要被别人取代。而那个别人,他凭什么享受我打拼出来的一切?

我出了门,疯狂地把卡里的钱取出来,找一个破旧的工厂,挖一个小坑,埋起来。

按照租赁生活的条约,我能改变的只是身份,我改不了这个世界上既定的事实。万一哪天,我不得已回到了原本的生活里,我还能找到这些钱来用。我一定能东山再起,我要夺回属于我的一切。

埋好了一桶钱后,我又从附近移栽了好多野草,种在上面。做完一切,我蹲在一边,狠狠地抽烟,直到夜幕降临,周遭一片寂静。

很好,这么久都没有人路过这里。

我在幽静的夜里,听着一步一步回荡着的脚步声,宽心离去。

0点之前,我走进了那家店。

 

只是没想到,改变竟是这么彻底。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正衣衫褴褛睡在地下通道里,身下垫着几张旧报纸,我睁开眼,抹了一把脸,胡子拉渣,脸上油腻腻,像是流浪很久的样子。

突然一只手伸过来,粗糙,发黄,比我还黄。那只手拿着一个方便袋,里面是一个面包。

一个温柔的女声在头顶:“吃吧。”

这才发觉肚子饿了,饿得生疼,怕是几天没进食了。

我一把接过,直起身,开始撕咬着面包,一口咽得太快,柔软的面包像是成了一根粗棍,堵在嗓子眼,我拼命地咽口水,脸涨得通红,但还是没心思顾其他,继续撕咬着。

饿的滋味,不好受。

女人温柔地说了声“慢点吃”就走了。

“你看那个人,是不是像那个二傻子?”

“哈哈,你别说,模样倒真像。”

无比熟悉的声音,伴随着一男一女的笑声,穿过走道,撞到我耳朵了。

我抬眼,刚扯下的一缕面包条挂在嘴边。

果然是他们。才一个夜晚,老宋就恢复了常态,他的臂上攀着一双白皙的胳膊——几个小时之前,那对胳膊还挂在我的身上。

“晓蓉。”我吐掉嘴里的面包,伸手擦擦嘴角,站起身来。

她听到我的声音,往老宋怀里缩了缩,上下打量我一眼,皱着一张脸,紧紧捂住了鼻子。

“老王啊。”老宋注意到我,伸手挡住我。

我看着他们的举动,低头看看自己,才发现,自己身上正散发着一股馊了臭味。

他掏出一个钱包,我认得那个钱包,是半年前晓蓉送我的同款。他翻了好一会,从一堆红色里挑出一张绿色的钞票,朝我递来,我没接。他盯着我,突然放开手指,那张钞票打个转,落在我的脚步。

“晓蓉……”

“别过来,你好臭!”老宋拦住我,同时用力把我往后一推。

突然一个身影跑了过来,弯腰就要去捡那张钱。我要去阻拦,却不及对方动作快,手未伸出,对方已经握着纸币跑开了,跑了几步还回头朝我做了个鬼脸。

“你个废物,拉乞丐都不如!”晓蓉说完这句话,朝我吐了口唾沫,就和老宋一起手挽手离开了。

我目送他们离去,无力地退到墙角,滑坐在地,刚刚的面包不知道被谁抢走了。

过了好一会,一只手伸到我面前,那是一杯牛奶。刚刚的女人又返回来了,这附近没有超市,最近能买到牛奶的地方,也要走上10分钟。她是特意为了我,买了这杯牛奶的吗?

“大兄弟,谁都有难的时候,你慢点吃喝啊。”说着,她起身要离开。

“你叫什么?”我忍不住追问。

她转头,莞尔一笑,答:“雷锋。”

我也笑了。

我端着牛奶,插进吸管,还没张嘴就被一旁的人抢了去。我没生气,拍拍屁股上的灰,去找那个老头。虽然我不知道我现在在哪里,但是只要我心有欲念,找到他就不难。

“这回要租什么样的生活。”

“给我面包的女人的老公。”

“没问题。”老头儿哗哗写了几笔,把字据递给我,“来,签字。”

这次,我想要平淡的生活,真切的情感,没有背叛,不被伤害。

 

清晨,太阳还未升起,我被热醒了。吊扇在头顶呼呼地转着,风从上扫下来,却扇不掉那股燥热。

和我判断的没多大出入,那个递面包的手上长着茧的女人家境并不好。目测这是一户一居室,客厅即是卧室,一块旧得发白的灰色毛毯将这方天地隔成两块,我此刻躺在的床不到一米五,我抬起脚,挑开帘子,里面那张小小的粉色床上睡着一个小小的女孩,那是刚上小学的女儿。

头转过来,很轻易就看到厨房和卫生间所在,不用猜也知道狭小简陋。室外的视线照在厨房里码的整整齐齐洗的干净的盘子上,那道白白的光线很柔和。

身边一阵轻微的动静,躺在身边的妻子刚翻了个身,一缕头发打到我的脸上,散发着洗发水的味道,我朝她靠去,彼此衣服上相同的洗衣粉味道,让我顿时又有了入睡的欲望。

很久,没这么纯粹的睡眠了。

日子过了几天,我感觉很踏实,没有以往那种飘忽的感觉了。虽然她家生活很清贫,但这的的确确是一个很温馨的家庭。

她做饭味道很好,无论多么简单的材料,做出来别有一番味道,让我惊喜的是,每道菜,居然都很对我的胃口。

她工资不多,但是每天都会往一个大大的玻璃罐里丢一些钱,每天这个时候,孩子也会朝里面放一枚硬币。我怕她起疑,偷偷问过孩子这笔钱是要用来干嘛,孩子稚嫩的声音无比憧憬:“妈妈说,这钱攒着年底给我们添新衣服啊。”

我看着她垫着脚在阳台上晒衣服的背影,心里闪过一丝心疼。多好的女人。

我记得,我埋过一笔钱。

但我又想起了晓蓉。不行,女人有了钱,就会变坏。我宁愿过苦一点。

我咬咬牙,拿着烟盒去走廊上抽烟。

       那个午后,走廊上摆满了一堆烟屁股。我把它们一一捡起,放到烟盒里,扔进了垃圾桶。忽听闻屋里喊了一声“老公吃饭啦”。

老公?是叫我的。以前,晓蓉从来都是喊我名字的。

 

       孩子也挺争气,这次的期中考试,又是第一名。

       我很开心,把她举过头顶,仰脸问她:“说,想要什么礼物,爸爸送你。”话音一落,心里闪过一丝很奇妙的感觉。

爸爸,我已经习惯了自称爸爸了,我居然这么快就融入了这个家庭。

“我想吃肯德基。”女儿抱着我的脑袋,害羞地看着她妈妈。

我以为她会反对,毕竟我们每个月所剩无几。却见她点着头,马尾在她后脑勺上下飞舞着。

我以为这个月,会很幸福平静地度过。

某天傍晚下班回来,看到妻子愁眉苦脸地蹲在门口,见我回来,她噙着泪,问我,“房东说要把这房子卖掉不租给我们了,怎么办?”

这么破旧的小房子,居然还是租的?

我惊讶地看着她擦着眼泪,絮絮叨叨地。

原来这个房子,他们已经住了7、8年了,早已经把这里当家了。

“你说我们能搬到哪里去呢?现在房租那么贵……”

“别哭。”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

或许,我应该动那笔钱了。

 

但是我没想到,我差点掘地三尺了,却只看到一只空空的桶。

钱去哪里了?

我拿铁锹的木柄不停地敲着自己的脑袋,直到痛楚渐入麻痹,但依旧想不通到底发生了什么。

再一次感到这个世界深深的恶意。

我那么看重家庭和朋友,却同时遭遇他们的背叛和落井下石。

这个妻子这么善良热爱生活,可是又能这样,最后却被生活逼的无处可去。

我原本想帮她一把,却发现自己一无所有。

我自己才是那个最悲哀的人。这世上所有的人都不属于我,所有的温柔所有的关怀,都是我拿命换来的罢了。我不仅没钱,更没一处落脚点。

又是黑夜降临。

口袋里廉价的手机已经响了一遍又一遍,不停地震动让我的裤子都往下掉了几公分,我不得不走一会就提提裤子。但是我不想接电话。

我再想想,有没有办法。

最终,我还是带着一笔钱回去了,这笔钱,够付她把这个房子买下来的首付了。

夜晚,昏暗的灯光下,她惊恐地问我:“你哪里弄来这么多钱?”

“我前几天买了一张彩票,中了奖。”

女人就是好骗。她扑在我怀里,湿了我胸前一片。

晓蓉和老宋最终因为财产分割问题闹了矛盾,两人已经老死不相往来。很快的,晓蓉又傍上了一个大款,不巧的是,那个大款是我之前生意上的一个伙伴李先生。为了前途,我曾经的妻子,给了我一笔封口费。

但是我还得去弄到剩下的钱,光靠她,是没办法支付每个月的房贷的。

这些,我自己知道就好。我看着怀里喜极而泣的妻子。

身边有这样的一个女人真好。只是,我不属于这里,不能继续霸占这么美好的人了。

既然我一无所有,那就让我游戏人间吧,在自己还有资本的时候。

 

我恋恋不舍,但没有人能阻止时间的步伐。

我明明刻意地想避开这家店,但又不知不觉走了门口。罢了,既然来了,就进去吧,权当和老头叙旧了,反正这是注定的,躲不了。

“来啦。”老头口吻像是和老朋友打招呼似的。

“老板,你这里最厉害的回头客一共租过多少次啊?”

“最厉害的一直租到死啊。”

“这么夸张?”

“不夸张啊,这个世界上,想对某个东西上瘾,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老头点了根烟,给我看了看空烟盒,摆摆手表示没法给我来一根。

“那如果契约期过了,没有回来中止这个租赁,会怎样?”

我随手拿起吧台上的酒瓶,想给自己倒一杯。

被老头拦住。我讪讪地放下杯子,挤着笑容:我懂,只有交易才能喝。

“没有归还租的身体的话,就扣除押金啊。”

“真的假的,有这么玄乎吗?”我心一抖。今天是这段生活的最后一天了。

“哈哈哈。”老头又笑起来,他似乎太爱笑了,“你没觉得我比之前年轻了很多吗?”

他这么一说,我才认真地去端详他的脸,好像法令纹没那么那深了,脸上依旧密布皱纹,但是明显比之前有光泽得多,脸颊和下巴也没之前那么下垂了,就连头发丝也多了一些黑色。

所以,押金扣除的5年,会移到他身上吗?

 

“我想租李先生的生活。”

“哦。”老头吐着烟圈,很淡定。

“你是不是觉得我上瘾了?”我笑着看着老板,他脸上的皱纹很深很深,像沟壑分明的枯树皮,但是眼睛却没有半点浑浊,不知道是不是会比我看得更透彻呢。

“想过虚拟生或醉生梦死的人太多。但是,你剩余的生命,应该不够押金了。“他指了指手表,时间刚刚过0点。这意味着,我逾期了,他——扣了我5年的押金。我看着他的面目又变得年轻一些。

我就这样,在一分钟之内耗费了5年的生命?

我惊讶地张大嘴,我惊讶的不是他又变得年轻,我惊讶他说的这番话。

这句话的每个字,都是最寻常不过了,但是传到我耳朵里,却有些失真。租换一次身体,需要支付一年的生命,担保押金是5年,所以我竟然是6年的寿命也没有了吗?

那既然如此,我得想办法非要租上李先生的生活不可,这样我就可以很轻松地拿到一笔可以全款买房子的钱,让那一居室里的妻女过上好日子。而且,如果……如果我成了李先生,就能享受最好的医疗待遇,说不定能多争取多活几年吧。

但是我哪里去弄担保押金?

老板朝我耸耸肩,朝我后方看去,随即挤出一个浮在皱纹表面的微笑。

“吱呀——”门被推开了。

看来,是有新生意上门了。

正在我琢磨着要怎么才能说服老板让我租一次生活时,听到耳畔一个熟悉的声音:“拿我的时间,给他做担保吧。”

我看着老板认真地开着一个个数据,随即妻子接过来,兀自认真地填着信息,满脑子尽是疑惑:她是怎么知道这家店的,怎么不用老头提示,却那么自如?

但她只顾签字,全程不看我一眼,也不和我说半句话。

直到又一声“吱呀”,妻子离开了。

“她是感激我给她钱,买下那个房子吗?”我问老头。

老头摇摇头,对我笑着说,“她是你妻子啊。”

“什么意思?”我脑子一片空白,头隐隐作疼。

“她才是你现实中的妻子,你记忆里的其他生活,都是租来的。”老头收拾账目,摇摇头,声音像是从天边传来,“这世上,总有太多的人分不清自己的生活。”


END.

我每天都会画很久的妆。

我喜欢涂肤色的粉底,勾勒棕色的眉毛,再涂厚厚一层乌黑的睫毛膏,不在意它上扬的角度是否像洋娃娃,我只要保证它够黑够密。最后,再涂上我喜欢的口红色。我有时候会喜欢复古的大红色,有时候会喜欢调皮的橘红色,或者其他新流行的颜色,除了裸色。

你看,这妆容很简单对不对,但依然需要两三个小时。可能我化妆的技术不好吧,经常化不好会卸掉重来。

今天的妆很顺利。头发黑亮,肤色健康,眉形很正,鼻子高挺,唇色生机。

我朝镜子一笑,拎起包。

距离上一次相亲已经很久了,但我相信这是最后一次。

对方是一名大学老师,教法律,在答应和他见面之前,我很仔细地翻看了他的微博、QQ、朋友圈,他平时的生活,不是健身就是和志同道合的朋友讨论着法律新闻,他最近的几条朋友圈都是在力挺同性恋自由和呼喊要捍卫残疾人人权。在这些他表达的字眼里,我感觉,他是一个很正义很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这也就是他愿意和他相亲的原因。妈妈说,有正义感的人不会太差。

我们约在一家西餐厅,隔着玻璃,他坐在靠窗位置上,低头看着菜单,手指在内页上移动着。

看,他没有表现的一丝不耐烦。

我简单地理了理发型,推开餐厅门,收起大大的太阳伞,朝他走了过去,停在他面前,主动打招呼:莫老师,您好,我是小米。

微露八颗牙,标准的空姐笑脸。这是博好感的第一步骤。

他抬头看我,连忙站起来,椅子猛地发出往后移动的声音,他伸出手跟我握手,同时惊讶地打量着我,说,你好你好。然后招呼我坐下,喊了服务员过来点餐。

“小米,你看菜单,你喜欢吃什么?”

“莫老师,我一般都是自己做饭,不常在外吃饭,不然您帮我点好了。”微博上的恋爱达人分享过,相亲的人一般都是奔着结婚去的,这个时候你要表现出要有贤妻良母的品质,并且适当时机让对方拿主意。

男人都会喜欢这样的安排。

他指着菜单对我说,“这个可以吗?我猜你会喜欢。”

我微笑着点头,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娇羞得比较自然:“听你的。”其实我的视力不是很好,根本都没看清他指的是什么哪一道菜式。

果然,他表情开始放松,嘴角微微上扬。看得出,他对我的印象还不错。微博达人又说了,男人是视觉动物,会因为女人的外表而决定要不要交往,但是他们又是理性动物,会因为女人的内涵而决定可不可以结婚。那,接下来,我要让他对我有深度的了解。

可说什么好呢?我不懂法律啊。就在我有点急躁的时候,他菜也点好了。我突然想起来,扮作倾听者的角色也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于是我开始扮崇拜者。

“莫老师,我看了您最近的朋友圈,您是支持同性恋的。我觉得这点真的好难得啊。”

“这没什么,他们有自己的选择权,大家都说同性恋如何如何,其实他们只是小众化而已,假设说,如果这个世界上,同性恋是大众,那么我们这些异性恋就是不正常了。我特别反感用不正常来形容他们,你知道吗?这跟一个人身体上有某些方面的不健全一样,大家把这些人归类为残疾人,什么叫做残疾?”

我双手托腮,凝视着他,认真地做到让自己双眸含情。见他突然这么发问,我一愣,“我不知道。”

他挠挠头,“不好意思,我这样有点对学生发问的样子。”

我想继续微笑着说没事,但一摇头,一缕阳光落进了眼眸里,顿时有点刺眼,我有些慌乱的拿手挡着眼睛。

又听一阵桌椅碰撞的声音,世界稍微暗淡了下来。他把我这一侧的窗帘拉起来了,等阳光都被阻挡在外,他才弯下腰问我,“今天的阳光有点晃眼吧。没事,你把眼睛闭一会。”

我抬头看他的手一点点靠近,覆上我的眼睛。在这片小小的黑暗里,我很心安。他的掌心,微热,微潮,泛着一股烟草味。

也不知道这样的姿势我们保持了多久,他才松开手,坐到了对面。他没有拉那边窗帘,阳光都倾到他身上,好像戏本里的男主角一样,自带光芒。

我的心,就这样被击中了。

“嗯。谢谢。”

饭后,他约我看电影。在黑暗里,我主动牵起了他的手,一开始,他没反应,等我有些后悔自己如此唐突准备抽回手时,却被紧紧握住了,再没松开。一场电影下来,我们握着的手全是汗。他牵着我又去买了一张电影票。

我想去看第二场电影,但是妈妈的电话不合时宜地打进来,我只得和他告别,并约第二天相见。

回到家,我躺在浴缸里,仔细地卸妆。镜子里的我,在满满一缸的白色细腻泡沫里,很美,皮肤被映得白得有些透明。我捏了一下胳膊,很紧致,是年轻才有的胶原蛋白的紧致。我还很年轻,我的路还很长,我要享受这青春的美好。

虽然莫老师身高和我差不多,但是我可以不穿高跟鞋;

虽然莫老师比我大十岁,但我相信年纪大的人会疼人;

虽然莫老师离过婚还有一个孩子,但是我相信我会把他的孩子当成自己的;

虽然莫老师长得不好看,但是我真的不在意一个人的外表,真的。

我只想谈一场不会分手的恋爱,直到一同走过那条红地毯,喝上饮料代替的交杯酒。嗯,不!我结婚的时候,一定要用真酒。

自从那天以后,莫老师便频繁约我。每次出门前,我也很仔细地化着妆。不化妆不出门,是我对自己的最低限。

事实证明,我和莫老师也的确很合拍,我们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而他眼睛里的光亮也越来越浓。有天他告诉我他的一些情况,包括工作收入经济情况。

我很开心,他在跟我交底。

最后,他吞吞吐吐地说,他结过婚有个孩子,而且孩子归他抚养。

我松了一口气。还好,他没有隐瞒我,而是选择告诉了我这些。那么,我的秘密,要现在告诉他吗?

“小米,我告诉你这些,是希望我们坦诚相待。”

有那么一瞬间,我差点说出我的秘密。可是脑海里瞬间闪过上一段相亲的结局。现在,还是太早了,我需要更多的承诺。我现在,不能说。

我依偎在他怀里,点着头,“我很感谢你信任我。我会把你的孩子当成我自己的,真的。我也不会欺骗你……”他一把抱紧我,真的很用力。我感觉我的胸腔都要碎掉了,于是后半句“……虽然我会隐瞒些事情”就这样被遏在了喉咙里。

“谢谢你的理解,小米,你这么美丽善良,我不会辜负你的,就算你老了丑到没人要了我也不会离开你。”

即使丑到没人要也不离开。这真是最美的誓言了啊。我幸福地闭着眼睛,把头搁在他的肩膀上,身心一阵放松。感觉自己漂在水面上,温柔的浪花,还有适宜的温度,不会沉下去的浮力,如果这是沉沦,我愿意啊。

“今晚不要回去了好吗?”

这声音似蛊惑,我咬着嘴唇,紧张地没有说出话。虽然心中也涌出一股暗流和一丝担心,但是我还是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

在漆黑的夜里,我觉察到自己染成一团火焰。我想起了小学时候的初恋送我的那杯蜡烛灯,太漂亮以至于我一直不忍心点它。直到今天出门前,它还被擦得很干净,摆放在我的桌子上。

黑暗中,我在彼此的喘息里听到莫老师不停地重复着:小米,我会娶你的。

再后来,耳边被替代的是一阵惬意放松的打呼声。我把头依偎在他的胸膛,看着窗户的方向,屋子里一片黑暗,但是我的心里却一片光明。

渐渐的,屋内的格局变得开始可以辨别,光线一点点变亮。我轻手轻脚下床,拿自己的衣服,一一穿好,打开门,回家。

刚打开门,妈妈就紧张地从客厅的沙发上蹦起来,就在她要劈头盖脸的责怪之前,我说,我恋爱了,昨晚在男朋友那里过的夜。然后回房补觉。

醒来时,看到电话上一竖排的未接电话和短信,心里喜滋滋的给他发了一个信息:出门前我忘了和妈妈打招呼,怕她担心所以半夜回家了。

一分钟内他回复我:小米,我会对你负责的。

我们就像大学生一样的一来一回发着信息。我记得大学的时候,看着室友们这样对着一小片光亮按着手机直到迷迷糊糊睡去的样子,曾是多么的羡慕,现在我也在体会着,虽然晚了点。但有胜于无。

午饭时,看着妈妈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忍不住笑出声。她惨白着脸,小心翼翼地问道:这个人,他……

“他说要对我负责。”

她听完,先是惊讶,再是给我夹了一把菜,然后红肿着眼睛点着头,过了会,她试探地问:什么时候,带给我看看?

我点点头。

在之前,我相亲过九次,前八次死在第一眼,第九次死在第二天。

我不得不说,我之前的九次相亲失败的原因,是我没化妆。

对,是我的长相问题。因为我的长相,所有人看不到我相机里那么美丽的照片,听不到我唱歌时候的声音多么优美,也不明白我是怎么一步步拿到学校高分入学通知书却拿不到留校offer时候的笑和泪。他们都不懂,也不想懂,他们的视线只会停留在电视里发着嗲的林志玲身上。

自从那次被大学室友拉去她的话剧团,替演了一个角色,我才开始明白,一切想要的,我要自己去争取,不然,就一直只是丑小鸭,虽然我也不喜欢白天鹅。那天化妆师帮我画了很久的妆,然后递给我一面镜子说,小米,你其实可以很美。

从那以后,我就开始笨拙地学习化妆。

然后开始了我的第十次相亲,和莫老师,没有见光死。

我和莫老师约好了时间见妈妈。

我给妈妈也化着妆,告诉她从今天起要时刻化妆,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很开心,我不小心把腮红涂多了,她也没在意。我忍不住提醒她,别告诉莫老师我的病。

“你这孩子,这怎么是病呢?”

“不是病,为什么你从小到大那么紧张我?”

“我只是担心你被欺负。”她嗫嚅着。

“那我为什么被亲身父亲抛弃了?还不是因为我和你,都有病。”

她不作声。

“但是没关系,莫老师说我不管什么样子,他都不会离开我,但是我现在还不敢冒险。所以,你要记着,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妈妈,你也想我能够幸福对不对?”

妈妈拿刷子把腮红晕开,点了点头。

莫老师拎着一堆礼品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做好了饭。他非常礼貌客气地和妈妈交谈,看得出来,他和妈妈相处很愉快。

饭后,我们出去散步,边走边说。后来我的脚都酸了,他的话都没停下来。是谁说的,两个人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其实就是一种幸福。我悄悄地挽住他的胳膊,他转身,亲吻着我。

鸟儿在电线杆上静悄悄地看着,像是一章音谱,我想,它能奏出穿白纱的那首曲子吧。

那天分别的时候,莫老师冷不丁地说了一句,你妈妈人挺好,就是妆化的有点浓了。

我心里一阵疙瘩,犹豫着不接话。

“小米,你爸爸呢?”

我从小是妈妈带大的。我并不愿意去谈论爸爸的事情,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爸爸是谁,我从小就没见过他,听妈妈说,他们并没有结婚,妈妈是意外有了我,当爸爸在妇产科看到我之后,就消失了。我长这么大,对他唯一的了解就是,他抛弃了我和妈妈。

但是我不想让莫老师知道我的家庭如此复杂,我编了个理由告诉他,我爸爸不知道有我,他和别人结婚组建了家庭。

“小米你知道吗,你可以告他!”莫老师激动了起来。开始和我谈论法律条例,似乎这是一个案例,但我更相信,他这是心疼我。

“小米,你别怕,我会对你负责的。”他再度拥紧我。

这是他第二次对我说这句话。

我以为这只是一段小插曲,并无大碍,但是我担心的事情还是来了。

“小米,我找到你爸爸的资料了。我会代表你去起诉他。你放心,我认识很多律师……”

我听不见后面的话,只觉得浑身冰凉,像是坐在冰面上玩的小孩,以为这只是一条宽宽的马路,却不想冰碎了,掉了下去,寒冷刺骨。

“莫老师,你在哪里?”

“我在家……”

“我去找你。”不等他开口就挂了电话,我拉开门往外跑,下了楼,听到一个女人一句“哎呀妈啦”的叫声,才恍然我没化妆。又折回去,化完妆,再急忙忙赶到莫老师的家里。

我到的时候,他正在看拿着一叠资料。

我看到那资料上有一张照片,里面的人面容臃肿,秃顶,眼袋快垂到了鼻子上,皮肤黝黑,完全看不出哪里好。但我知道,那是我的亲身父亲。让我妈妈不顾千辛万苦生下我的父亲。我恨他,抛弃了妈妈和我,更恨他让我来到这个世界。但是现在,不是恨这些的时候。

我一把抱住莫老师。

“我不想追究,我只想安静地过日子。你不要管这件事了好嘛?”

我一遍遍地哀求着。直到他承诺不再追究,我才松开他。

“原本我做这件事,是想把你从你父母的手里捧过来,既然你这么要求,那我只好……”

说着,他单膝跪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盒子。

我瞬间明白了,为什么每个女人面对这一幕都情不自禁地要流眼泪,但是我不能流眼泪。我只能捂着嘴傻乐着。

那晚,我没有回家。再度在漆黑的国度里,燃烧着自己的温度,与他,不分彼此。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常常一起商量着结婚的细枝末节,有时候说着说着,两具身体就纠缠在了一起。只是,每次我都不会在他那里过夜。

有一天晚上,他眼神暧昧地想要解我衣带,我躲开了。

“莫老师,我有了。”

“啊?”他惊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把耳朵贴在我的肚皮上,像个孩子一样。末了,他说,“我们下个星期就结婚,不管那些细节了。小米,婚礼可能不那么完美了,你介意吗?”

我红着脸摇头。

回到家,我把消息告诉妈妈,妈妈白着一张脸,并不开心。我不想听她接下来要说的话,没理她直接进了屋关了门。傍晚时分,她来敲门,说莫老师来了。

我欣喜地出门迎接。

莫老师的脸色不对劲,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瓶子。我惊恐地往后退去,却不及他的力气大,妈妈意识到了什么,也赶紧过来拦他。但没拦住,他把那瓶液体倒在我脸上,用力涂抹。他睁大眼睛,用那只沾满了颜色的手指着我,激动地骂道:

“不要脸!”

妈妈拼命地捶打着他,质问:“你凭什么这么说我女儿?!”

“怪不得你爸爸不要你!”

他丢下这句话,走了。只留下那瓶——卸妆油。

我无力地滑到在地板上。妈妈搂住我,哭着说,女儿不要怕,他就是个人渣。我们会遇到真心爱你的。

妈妈,连人渣都不要我,凭什么好人家会要我呢?

何况,我肚子里还有一个孩子,他出生以后,是不是也要和我背负着同样的命运?

除了小学,往后的时间里,我再也没有交到一个朋友,我再也没谈过一场恋爱,我再也没有有过一份工作。尽管,我知道我很优秀,大家也都知道我很优秀,但是他们更觉得我是怪胎。在这个世界上,你心灵再美,总还是有人只看你的外表,并以此衡量你。

除了妈妈。

但是,她也是被世界抛弃的那个人啊。

“我去洗把脸。”我平静地起身,拿起那瓶蜡烛灯,朝卫生间走去,关门,往浴缸放水。

我喜欢泡澡,我喜欢在躺在一堆白色细腻的泡沫里,这会让我感觉自己像个人鱼公主。人鱼公主在她最美的时候,最后化成了泡沫,我也要最美的时候,依偎在泡沫里,告诉自己,我已经没有期待了。

佛家说人死如灯灭,这灯会点多久呢?我把蜡烛点燃放一边,拿起浴缸边缘的那枚刮眉刀,对准自己的动脉。

红色,好美,原来我的血液和正常人一样,多好,我留恋这一丝寻常的味道。

血混在布满泡沫的水里,溢出了浴缸,朝地上滴答滴答落下去,门外传来妈妈拼命地砸门声。

不管了,什么都不想管了。

……

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在医院里。

我艰难地伸手去够床头柜上的手机,故意松动输血管,警报器响起了,但我不在乎,我专心地去翻看朋友圈,却发现格外空荡。

我刷起了微博,最新的一条上赫然贴着一张我素颜的照片,在刺眼的阳光下,我的皮肤和眼泪一样透明,我都不知道这张照片他是从哪里拿到的。上面还有一句话:

“这是一位我的朋友,因为受到社会的敌意而选择了自杀并身亡,在这里,莫老师呼吁大家一起关爱白化病人,他们也有人权!”

仅此而已。


青梅竹马不相恋

在我们成长的每一阶段,都会有人相伴。有些人突然到来,神秘又短暂,我们习惯把他们成为过客,不管我们内心里愿不愿意。

还有一种人,逗逼又长久,似乎连出生都是捆绑着来的,一起尿裤子,一起偷隔壁家的葡萄,一起拖着书包逃学。他们有一个很温暖的词汇——发小。

我有好多发小,我们出生在一个大院里。站在现在的时间维度来看,不管怎样风水雨打,不管怎么时过境迁,每逢佳节我们还是能聚在一个房间里,可以毫不顾忌地大笑到露出整个牙龈,可以搂搂抱抱跳摆着难看的表情合照,可以不计较地随意喝对方杯子里的酒……

而这些发小里,和我感情最深的,就是曼曼了。

据说,我和曼曼的第一件见面,我才呱呱坠地没多久,而那时她一岁多了。曼曼跟在她爸妈身后,穿着裙角被踩黑的裙子迈着小步子来看我。别的哥哥姐姐看到小妹妹,都是睁大眼睛无比好奇生平第一次萌生保护欲要去抱抱亲亲,她看着我,张大嘴巴就去啃。

她妈妈说:乖曼曼,你亲亲小妹妹。

她停住嘴,扭头问:妈妈,我长牙了。我不亲她,我要咬她。

她妈吓得赶紧搂住她,我妈吓得赶紧搂紧我。

 

我一直觉得曼曼的不靠谱,是与生俱来的。

小时候我们喜欢面对面坐着玩“你拍一我拍一”,明明大家笑得很开心,明明是拍着对方的手心的,突然间她一个大巴掌就拍到了我的头上。我被拍得一愣,头上发出清脆的熟透了的西瓜般的响声,半天才反应过来,嚎叫跑回家。

或者我们在一起做作业,眼见我就要写完所有的生词了,她一个激灵跳起来,抱着我转了一圈,然后“哗啦——”一声把我的作业本撕了。再次懵逼的我再次哭喊着跑回家,在妈妈怀里哽咽半天,最后哥哥熬夜帮我抄完了了事。

这样的事情出现第二次的时候,哥哥发飙了:你傻吗,她打你你不知道打她吗?养长指甲抓她脸啊。

“抓破了怎么办?”我小声问。

“那看她哭啊。这样你不觉得很爽吗?”

我那时候觉得哥哥太变态,没有采取他的建议。自然,之后还是一如既往被曼曼欺负。

再后来,妈妈都看不下去了。有一次她从路边拎回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我,擦着我头发上的鸡蛋黄,支支吾吾半天小声说,你看她头发那么长你头发这么短,你拽她头发啊。

幼小的我,听完这句话,当时相当震撼的——原来我也可以打她啊。羸弱的我终于决定要反抗,不能这么懦弱下去了,我要对得起红领巾的鲜血!

妈妈和哥哥参与了作战计划,我们密谋了一个星期。最终我采取了哥哥的建议。

某一天课间操后,我鼓足了勇气,假笑着朝曼曼招手:曼曼你过来啊。

曼曼一蹦一跳地跑过来,等靠到我跟前,不等她站稳,我就一个巴掌甩过去——哥哥说这叫突如其来的反击。我捂着发红发烫地手掌,看着她,尽量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一副气鼓鼓的样子——这是气势上的震慑。

第一次被打懵的曼曼愣愣地看着我,还没来得及哭或者还手,上课铃响了,我兔子一样地跑回了座位。一整节课都在想,我是不是已经报仇雪恨了。

可一放学还是忍不住去找她,就像她每次发神经欺负了我之后,也总是若无其事地来找我。我们就像心智不全的儿童,上一秒钟开心得蹦蹦跳跳,下一秒钟就大哭大闹,再一晃眼又继续疯疯癫癫。

而成长后的我们对于对事不对人的这种事情,做的远远不如幼年期。

不过我的反击,还是有效果的,从那以后,我们之间的地位几乎平等了——她莫名其妙打我的次数比之前少了一些。再后来,曼曼还是疯疯癫癫的,但对我的态度越来越好了,偶尔还会露出小女生的娇羞态。

那时候我还以为是我那一巴掌起的作用。却不想,改变曼曼的其实是大方。

大方也是我们的发小,他家住在曼曼对门。那时候曼曼爸爸工作出现了变动去了外省工作,曼曼妈妈也跟去了,在两地来回奔波。走之前,妈妈把曼曼托付给了大院的叔叔阿姨。大部分时候,曼曼是来我家吃饭的,偶尔和我难矛盾去对门的大方家吃饭。就这样,两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看对上眼了。

得知曼曼和大方早恋的消息后,板着脸严肃地找她谈心,企图说服她,好学生是不可以早恋的。结果被她洗脑了——

“你看,我们是发小对不对,做任何事情都是很正常的对不对?我和大方也是发小,我们在一起,只是关系更好的意思啊,跟小时候的玩伴谈恋爱怎么叫早恋呢。”

反正这狗屁不通的东西,把我说服了。当我在历史课上听到老师说到墨索里尼的时候,脑子里全是曼曼穿着军装疯疯癫癫的演讲状。心想,是不是哪里不对劲?

初中毕业后,曼曼被爸妈接到外地过暑假。走之前,曼曼和大方提分手了。理由是:远距离的任何感情都不靠谱,不能见面,不能在一起,要拿什么维系呢?

大方开始了被曼曼甩的历程。他痛苦地跑来跟我诉苦。于是我又傻乎乎地跑去“教训”曼曼。不过那时候,我也是长头发了,不太敢去伸手拽她。结果她把半个西瓜塞进我的手上,很认真地说:呀,你是不是傻啊,那是早恋啊,早恋是不对的,我不能把坏习惯带到高中部去啊。

我看着西瓜发呆。她之前不是说和大方不是早恋吗?

“再说了,我和大方不就是老朋友吗,分个手——就像我和你吵架一样,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她拿着勺子过来,把我手上的西瓜正中间的部分挖走了,然后吧唧嘴感慨:哇,果然是正中间的西瓜甜啊。我怕她继续抢我的,赶紧低头一通咬,但是心里还疑惑着,她怎么说什么我就信什么呢?

 

       后来暑假没过完,曼曼一个人跑回了大院,我记得那是一个清晨。在前一晚我莫名馋李奶奶家的葡萄,那天一大早天黑没亮透,院子里还飘着薄薄的雾气,我裹着头,想偷偷摘一串葡萄解解馋。

走到葡萄藤下,远远看到一个背着书包的身影从树上跳下来。我心想,居然有人比我还早!那人一转身,却是曼曼,她白色T恤下摆兜着好几次葡萄,被染了一片紫红。见到是我,她一手护着葡萄,一手拉着我狂跑。我当时心想,完了,我只想神不知鬼不觉偷一串,现在好了,又成了共犯了。

但那天,我们躲在曼曼家里,吃得很开心。多年后再起想起,那是我吃过最甜的葡萄,吃得一身汁水洗不掉,就像泛黄的信纸,从来不是脏了,而是沾上的是岁月的记忆。

我记得那天曼曼指示着我去洗葡萄,我边洗边问曼曼怎么突然回来了。她漫不经心地说她有个小弟弟了,外省的家里有点挤,就自己回来了。

那天的曼曼有些反常,她突然凑过来紧紧抱住我,然后还一起洗葡萄,如此勤劳的曼曼吓我一跳。直到她一瓢水浇透我全身,吼着:你屁话真多,我就是觉得老家好,回来怎么了?再多话,不给你吃了!

我擦了一脸上的水,想着:曼曼果然还是曼曼,我最神经病的朋友。

得知曼曼回来了,大方非常高兴,没事就跑来找曼曼复合。次数多了,曼曼烦了便跑去告诉了大方的爸妈,说他想和她谈恋爱。

当时我在场,我呆呆地看着大方爸妈脸瞬间红得像一只煮熟的虾子,他们在曼曼天真无邪的目光下,把大方从卧室叫了出来,二话不说就开打,混合双打。

打得大方懵逼了,但是他没哭。在大方得知的爸妈打他的原因时,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哭。一边哭一边拿肿着的眼睛瞪着我和曼曼。我怎么都觉得那个眼神包含了一股杀气,拉着曼曼就跑了。

我原本以为上了高中,大家分开就好了。结果我们的爸妈自作主张地改了我们的志愿。这个结果导致了我们这一批人,同时出现在我们中学的高中部,像是开了一所大院子高中。

开学后不久,曼曼恋爱的消息传来。

我怎么看那个男生,都没有大方好。我那个时候特别护短,总觉得肥水不流外人田,要谈恋爱为什么不和大方谈呢?真不知道曼曼是怎么想的。而曼曼却说,那个男生身上有着爸爸的感觉,会给她买早点等她上学。而大方就像她那个没见过几面的弟弟一样,是一种陌生的亲人关系。

那时候我不懂,但是我把话告诉了大方,大方也学会了每天带着早点等曼曼,而曼曼却说,一个人的胃就那么大,能吃的早点,就那么多。虽然想要更多的,但是多的只会是浪费。

我怀疑曼曼是哲学看多了,把人看傻了。

那段时间,曼曼每天跑来跟我叨逼叨恋爱中的各种小细节。

比如说,男朋友的手好大,牵着她的时候,她摸到他手心一片汗,像梅雨季节的回潮一样湿哒哒的,而她在那一刻浑身颤抖,觉察到一股小火苗从心脏的尖角迷茫开来,整个人像是被闪电击中一样。

我义正言辞地警告曼曼:不可以随便和男生牵手的,会怀孕!

曼曼翻了个白眼,用自己的左手握着右手,满不在乎的口吻:你放屁!牵手不会,上床才会怀孕呢。

“啊!你下流!”我喊了一嗓子一溜烟跑了。

再后来曼曼跑来跟我说,天啊,原本被搂住肩膀是一件技术活啊。

我翻着白眼:你决定学文学理,想好没?

曼曼说,这当然是技术活了,男生比女生身体要宽,我就搂不到他的肩膀。

“我妈妈让我去学理,你呢?”

“不过也可能是他比我高,四肢比我长,所以他搂我的肩膀才不费力吧。”

“我觉得你也学理吧,人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那,生物老师会讲解接吻会不会传播细菌吗?”

“啊!你流氓!”我再次抱着书跑开了。

后来分科,曼曼选择了爱情,和那个男生去了一个班。而我,却和大方分在了一个班。

他每天用一股哀怨的眼神看着我,从踏进教室门的那刻起,远远地看着我,绕到我的座位附近时,改成偏头斜视,最后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时还停顿一下,回头扫一眼我的后脑勺才落座,拉开椅子的同时伴随着一声叹息。

这一过程很快被好事的同桌发现了,她问我是不是喜欢大方。

哼,朋友夫不可欺,这个道理我是懂的。他大方曾经一天是曼曼的男朋友,这辈子就是她的。打死我也不会有过多的瓜葛。

同桌在得到我的否定后,特别开心,说:那你帮我这封信递给他。我知道你们是一个大院里长大的。

我揣着同桌的信件,磨磨蹭蹭的。心想,如果我把这封信给了大方,是不是就等于背叛了曼曼,可是转念一想,曼曼现在有男朋友了啊。正在我纠结不已的时候,一只手拍在了我的肩膀——曼曼。

曼曼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怎么啦?”

“你有没有觉得我男朋友长得不好看啊。你说以后我们要是生了小孩,会不会很丑啊?”

那时候我已经被曼曼科普得差不多了,完全没在意她的疯话。我正准备把她的爪子拍掉很嫌弃地鄙视她,却见大方出现在不远处的操场上,我瞬间想起自己是一个小信差。于是蹦蹦哒哒地跑过,从包里掏出那封信。

大方看着我身后的曼曼,羞红了脸,低着头一路傻笑走了。

曼曼则眼神发亮地看着大方,直到他消失在我们的视线里。才转过头来问我:你给他的是什么?

我没好气地回答:要你管?

曼曼向来知道我的短处,坏笑伸手摸着我的脸,一副小妖精状:你不会是给他写情书吧?

“你瞎说什么呢,是我同学让我帮忙的。”

“噢。”

第二天一早同桌就兴奋地说她看到我昨天把信递过去了,夸我够义气,然后一个早上就在那边嘀咕着什么时候回收到回复。

只是,同桌应该永远收不到回信了吧,几天后我在曼曼的书包里看到了那封信,被划上了一个大大的“x”。

那天放学后,我被曼曼堵住了。她说她和大方冷战了很久,这样影响不是很好,毕竟大家都是一个院子里的,这样巴拉巴拉说了一堆。然后掏出一封信,让我递给大方。

我不乐意,“既然想修补关系,你自己去不是更有诚意吗?”

“那不行,女孩子还是要矜持一点的。”

“矜持?又不是你要追他,矜持什么?”

“对啊,我就是想追他啊。我发现啊,大方现在好帅,完全符合我对爱情的幻想。”

可是你不是有男朋友了吗?这句话我还没问出口,就被她再一次说服了。

“亲爱的,你也不想我的青春留有遗憾对不对?我发誓这一次我会好好的和他相处,而且你想啊,他英语差我数学差,多么互补啊,说不定我们可以互相督促学习呢。”

她把塞到我手里的那封信给拿了回去,很机智地说,“这封信还是不递了,你告诉他, 我还喜欢他,但是你要让他觉得你是偷偷瞒着我去说的。”

“为什么?”

“我脸皮薄。”

我居然第一次知道她脸皮薄这件事。

后面她说了什么,我不太记得了。反正后来我就搁大方面前说,我觉得曼曼还是喜欢你的,你要是想挽回,为什么不主动去找她呢。才说了一句,大方就撒腿跑去去找曼曼了,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他开始每天一封信让我转交给曼曼。而第二天一大早,我总会在曼曼家楼下被她喊住,之后我的书包里就多了一份回信。

这一切我还得瞒着同桌。

很快,学习压力越来越大,我和他们之间的互动也越来越少,他们让我转交信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有时候我从一堆习题里抬起头会想到他们,想到他们也不敢那么肆无忌惮了,可见我们的学习重任有多大。

高考的时候,喊着双赢的曼曼和大方双双失常。

大方想拉着曼曼一起复读。

曼曼挑着眉十分夸张地模仿着大方的表情,对我说:“他居然还想在这里多待一年?我就不,我就要离家远远的,越远越好,死也不复读。”

后来曼曼被一家二本院校录取,大方选择了复读。大方拿着书本回到教室的那一天,曼曼一纸休书寄了过去。与此同时,我离开了老家,去了远方。和他们的联系少了起来。

听说曼曼高中一开始的那个男朋友,和她考进了同一所大学,他开始重新追求曼曼,情书一封接一封。而待在高中部复读的大方一边拼死学习,一边不停地给曼曼写信。

而曼曼仿佛变了一个人,谁都没有理睬。每天很认真地上课,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把日子过得比我还正常。有时候还大老远跑来看我,带着小礼物,和我相处得融洽,谈笑风生。我时常会发懵,曾经那个疯疯癫癫喜欢时不时打我一顿的曼曼,是眼前这个人吗?

那时候,我们得知曼曼的爸妈离婚了。原来,外调工作只是一个分别的借口。而不愿放手的人,纵使制造出一个新的爱情结晶,也无法挽留一颗飞走的心。

大学期间曼曼除了学习,就是认真地兼职,养活自己,虽然不回家,但偶尔会拖其他发小带些礼物回去,给那个学会走路的弟弟。

直到大学毕业,都没听到曼曼恋爱的消息。似乎一夜之间,她活成了另一种人。大学毕业后,她决定考研。很奇怪的是,她选择了一所离老家很近的大学。

而那时大方还在读大三。那个男生追随曼曼回了老家,并继续追求她。

我们一众发小分成两队,一队押大方,另一队押谁都不会选。就是没有人押那个男生。

后来听说,那个男生把曼曼堵在家门口告白。他说,如果你心里有我,我们就好好在一起,结婚。如果没有,从今天起,我就再也不出现了。

 

在这前一天傍晚大方突然给我打电话,他在电话里说,我觉得曼曼可能谈恋爱了。

我当时还笑话他,一个大男人天天把第六感挂在嘴边真心没意思。

但那天的曼曼答应了那个男生,并从此和一切男生保持适当的距离。再后来,她打来电话说,她要结婚了,在大学毕业一年后。

接到曼曼电话,是在早上3点半。我正睡得迷迷糊糊,做着一个满世界找卫生间的梦,遇到的清一色男厕,正当我偷偷套了一件男士西装,摸进一间男厕的时候,电话响了。

梦里的我愣了半天,想着这个时候打电话来害我暴露身份丢丑的人肯定是曼曼。

睁眼一看,果不其然。我的神智还停留在梦里,拉长着脸,冲着电话喊:如果你没有一个正当理由,告诉我为什么这个点打我电话,我会拉黑你!

“哦,我打电话是告诉你一件小事。”

我正想着“妈的我要挂电话”,却听到那边说:我要结婚了。

“你要结婚?别瞎扯了,你不是……”

“你看邮件。”她话音刚落,手机震动了。点开邮箱,一封电子婚礼邀请函正安静地躺在里面。点开,就能看到身穿婚纱的曼曼依偎在身边的男人怀里,笑得一脸灿烂。

睡意全无,我索性起床。定完机票,胡乱往行李箱里塞着衣服。

上了飞机后,困得不行,意识变得模糊,我看到了小时候,曼曼羞红着脸,从书包里掏出情书,递给我,板着脸的我一本正经地接过,夹在一本书里,撒腿就往教室跑……

直到在耳鸣中醒来,我才知道这是一场梦,好多年前的梦。

下飞机第一时间开机,手机屏幕才亮起来,就有一个电话打进来,是大方。

“好久没联系了,近来好吗?”

其实这些年,我和大方的距离越来越远,也很少联系,连寒暄的句子都这样一成不变,语气都这么生疏。不管多久没联系,他的开场白永远只是这一句。

我知道大方为什么找我,这次,我决定沉默。

“还好。”

“那——你在干嘛?”

“和你打电话啊。”我装作若无其事。

话筒那边安静了一会,他轻叹了一口气。这个时候机场的广播响起了,我赶紧捂住话筒,可是他还是发问了。

“你在……机场?”

“嗯。”

“你回来了?”略微试探的语气。

“嗯。”我尽量让语气平淡,用词简单。

“那我们晚上聚下吧。”

我想回绝,可却说了一声好。

我不太想和大方单独相处。

想了想,打给发小里最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小镇姑娘。小镇姑娘在电话那头把胸脯拍的啪啪响,说“你放心,我会把局弄得很活跃,不会让你感到很尴尬的。”

结果小镇姑娘把我的前男友招呼来了,这并不特别尴尬,毕竟当前男友的现任坐下来后,我觉得这他妈才算尴尬呢。

一行五人,就这么傻逼地坐在一个包厢里,关键是这家隔音效果特别好,几乎听不到包厢外的声音,屋子里冷得空气像要结冰。我突然想和大方坐在一起,相拥而泣。许是觉得尴尬,大家不停地低着头在群里发着一条又一条的消息,想多骗几个人过来一起承受这份压强。

许是我很久没回来了,他们听说我回来了全都炸了,一个一个往这边赶。推门的那几秒钟,都尴尬到不行。直到服务员开始上菜,气氛才缓和一些。大家开始乐呵呵地招呼着吃菜碰杯。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这个在外漂泊的人难得回来,我们一起罚她喝酒吧。

大家非常善良地全票赞同,包括前任的那个现任。我在心里画小人,妈的,管你什么事?结果这厮还接话了:是啊,这次要不是参加婚礼,指不定不回来吧。

语毕,一片安静。

大家都保持着前一刻的动作,小心翼翼地拿眼角的余光瞄大方。大方拿着筷子的手停住了,像是明白了什么,他抬起眼问我:谁的婚礼?

这下大家的筷子都拿不起来了。虽然没有通气,但是我们都默默地选择隐瞒大方,能隐瞒多久算多久,起码让明天的婚礼圆满举行。可却被对面那个傻缺一语道破了。

没有人回答,就是一个明确的回答了。

今晚这局,几乎集齐了我们的发小圈,唯一缺席的,也只有曼曼了。而我们不远千里地赶回来,不是亲密的朋友,又怎么会有这个特权呢。

曼曼要结婚了。曾经爱得死去活来,现在依然在等待的大方却不知情。

“我早猜到了。”

大方看着我,直勾勾的。我想认怂移开视线,倒是他先移开了,他扫视一圈。我们每个人,就像日落后的向日葵,全低下了脑袋。

只有他淡定地扒拉着筷子,夹着那块鱼片,筷子发颤,似乎用力过猛,薄薄的鱼片沿着筷子,断成两片,掉进白瓷盆里,溅起几滴油。

大方叹了口气,放下筷子,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举向我们:干杯?

我们迟疑着不动,实在是不知道该庆祝什么。庆祝他爱着的女孩嫁给了别人?

他见大家没动,自己一饮而尽。站起来,走了出去。

没有人拦住他,他也没有回头。也不知道他去哪里,做什么。

 

大方离开饭局后,我们冷场了好一会。

大家都觉得挺伤感的,这些年大方的付出我们都看得到,但是曼曼最终还是选择了另一个男人——曾经曼曼为了和大方在一起而抛弃的那个男人。

大家都是二十多年的发小,自然希望曼曼选择大方。但是缘分这回事,不是我们旁观者觉得好就对的一件事。

只要曼曼过得好,比什么都重要。

那晚的局,很快就散了。大家都无心欢快。

回家的路上,我收到大方的短信。他说,你看我的第六感真的很准吧。

在我回来的前一天,大方也给我打过电话,旁敲侧击各种问曼曼的近况。最后他说,我心里闷,感觉要永远失去她了。

当时的我觉得煽情得腻人,就把电话挂了。如今想来,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或许,人生就是这样,有时候上天就是这样乱洗牌。有些人错的不是出场顺序,也不是爱得不够,只是输在了某个瞬间,没能给出自己的心,没能对上对方的频道。只是那么一瞬间,失之千里,再无回头的可能。

 

曼曼结婚那天,妆化得很美,毕竟底子好,自小就是个美人儿,虽然泼辣强悍很中二没脑子。

我们几个发小都穿着统一的伴娘服,围在她身边,心急火燎地帮她弄着弄那。音乐声响起的时候,她扭头看着我们,命令道,今天你们谁也不许说煽情的话让我哭。

那天曼曼全程冷酷脸,特别帅。

无论任何人说什么,她都板着一张脸不动容。只有我知道,她是个傻瓜,说不哭,就一定不允许自己哭。

当高一时候的班主任上台的时候,一堆发小们哭得把桌子上的抽纸都用完了。曼曼板着一张脸,看着手里的花,不动容。

当她爸爸上台说话的时候,场子下的一堆亲友团哭得稀里哗啦,脸上全挂着幸福的眼泪。曼曼依旧板着一张脸,捧着花,没哭。

后来主持人让我作为闺蜜代表上台说话。我拿着话筒正准备说话,却一眼扫到了前任,一股伤感劲涌上来,我说:曼曼,你是我们发小圈里最早成家的人……

我才说完这一句,曼曼就扑到我怀里,双手死死搂着我的脖子,嚎啕大哭。她的眼泪滴落到我的脖子上,下滑,直到被衣襟吸干,我突然也大哭起来。眼泪哗哗往下落,怎么都不能控制情绪。

那短短的一分钟,场面极其失控。

她老公站在一边,把捧着的花都扔了,过来哄她,其他伴娘拿着餐巾纸跑过来哄我。她就死死抱住我,不撒手。

那天的婚礼,所有的发小都到场了,除了大方。谁都不知道他那天待在哪里,做了些什么。曼曼是忘了请他,还是刻意的呢,我们谁都不愿意去思考这个问题。

作为从小长大的玩伴,我只希望,他们都能过自己的人生,都能幸福。青春时候的爱情,我们都经历过,是好是坏,那都是信笺上最初的那个昵称,有些会保持原样,有些会慢慢淡忘。

后来大方也结婚了。老婆很漂亮很温柔,和大方的父母相处的很融洽,也渐渐融入我们的圈子里来。而曼曼那个时候,正在婆婆老公的照顾下,顶着一个大肚子散发和母性。

他们如同我们祝福的一样,都很幸福,眉眼之间都能看到的幸福。

只是,他们之间,再也没有说过话。

我时常想起我们一堆小家伙才学会走路就一起手牵手跌倒,在幼儿园里等老师发糖果的时候看中同一颗而互相扭打起来,或是在某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不约而同地去隔壁奶奶家偷偷摘葡萄而掉进水沟里的那些画面......

 

我问过其他人,大家都是发小,为什么不能做回朋友呢。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朋友中,只有同性之间叫发小,异性之间的那种感情叫做青梅竹马。

可是,不是每个青梅竹马,都能执子之手。

我们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会爱很多人,但大部分人最后都会离开我们,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松手,他们都会走。

因为,分别才是人生常态,虽然那人可能只在一米之外,但转身已隔了一个世界。